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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31 00:00:00| 点击:

一、学科简介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隶属植物保护一级学科,该学科科学性与实践性很强,是现代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支撑学科。随着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做好农业害虫的综合防控,对于降低由害虫引起的农作物减产,避免因滥用化学农药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最终实现现代农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本学位点于2000年获批,已招收10余届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主要围绕西北及宁夏地区农业重大害虫灾变机制和预警,昆虫的物种分类鉴定与多样性,菌物资源多样性与抑菌杀虫活性物质等科学问题,开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在长期的建设与发展中,本学科形成了3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各具特色,又密切关联,形成了“三位一体”,特别是在荒漠昆虫生态学和系统学研究方面走在国内前列。

学位点现有导师及其他教师1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博士4人,硕士6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6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自2008年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项目4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多项,科技成果转化3项,出版专著4部,教材2部,发表专业论文200余篇。学科设立多个教学实习基地,各类相关实验室4个,拥有较完备的分子生物学和生态学研究仪器设备。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专业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培养目标是:

1、认真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追求真理、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严谨、求实、创新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2、能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知识结构应达到能够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应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实验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的实践能力;应具有参加完整科研过程的科研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科技论文。

4、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培养,也可以与有关研究部门联合培养。充分发挥导师、学术群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2、采用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办法,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其中课程学习1年,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2年。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五、研究方向

昆虫生态学与害虫综合防治:主要开展西北及宁夏地区农业重大害虫灾变机制和预警,主要害虫发生规律、发生与环境关系、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等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荒漠草原害虫防治和人工固沙生态体系恢复与建设中的昆虫多样性变化规律等科学问题。

昆虫系统学与多样性:主要开展昆虫系统分类研究,生物地理学研究,生物多样性与环境因子的相互关系等科学问题。在进行系统分类研究的基础上,研究类群各级阶元间的系统发育与进化渊源。

生物防治与菌物资源利用:主要开展菌物与牧草互作的分子机制、荒漠草地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中菌物多样性保护、以及荒漠草原沙生药用植物源和微生物源抑菌杀虫活性物质研究与开发等科学问题研究。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原则

(1)理论课设置以能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为目的,设置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

(2)以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为目的,设置本专业必需的案例分析与强化训练课程。

2、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3、学分计算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限内须修满34-35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27-28学分(学位课课程不少于20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课程学时与学分分配见表(宁夏大学农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一览表)

学位课课程2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第一外国语6学分;

专业共同必修课共6学分;

研究方向课共6学分。

非学位课课程:7-8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学分。以上2门课程可任选1门;

专业选修课共6学分;

跨学科、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 3-4 门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环节4学分

(1)教学实践或专业实习2学分

教学实践与专业实习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教学实践应在本学科、专业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院、系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专业实习的目的是增强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专业实习包括进企业、进社区、下乡等方式,专业实习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专业实习结束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并由接受实习单位作出相应的书面鉴定。

(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汉字。

(3)学术报告1学分,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创新能力3学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1)主持或参加研究生创新项目;

(2)公开发表专业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一篇(本人署名前二位);

(3)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奖;

(4)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发明人。

以上各项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否则不予认可。

4、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除实验、实习课可以进行考查外其它课程一律进行考试。学位课程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政治理论课亦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 分以上(含60分)。

七、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要求以宁夏大学农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要求总目录》为准)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收到文章录用通知书。

九、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中可以集中体现。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达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应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计算机编辑和输出,具体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用于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论文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小结、后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等必须齐全。

十、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要求以宁夏大学农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要求总目录》为准)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收到文章录用通知书。

2、主持研究生创新实验项目1项。

3、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在前5名。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各项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毕业条件且通过宁夏大学学位英语考试者可授予农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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