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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05 00:00:00| 点击:

农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教师“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全院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经党政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出农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1、理论教学计算办法

农学院所有理论教学统一按干课时计算(一律按教学大纲执行)工作量,对于双班理论教学*1.5 系数,叁班合上的理论教学*1.8系数.

2、实验教学计算办法

单班实验课分两组*1.2; 双班实验课*1.2*1.5 。

叁班实验课*1.2*1.5*1.8

二、教学实习工作量计算

校内外实习每天4学时/班;双班实习*1.5;叁班实习*2

三、毕业实习工作量计算

专科学生实习8学时/人;本科学生实习10学时/人;跨学期实习学生12学时/人;对于农学、植保及草业等跨学期实习专业13学时/人。

四、研究生工作量计算

硕士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一篇60学时。

五、监考与出题工作量计算

考查、考试课每监考一次1学时/人

六、双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双语教学是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教学建设的重要指标,也是我院薄弱环节。为加强课程建设,加强双语教学力度,每个专业要求至少有一门课程进行双语教学,特制定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

1、单班理论教学学时*1.1;双班理论教学学时*1.2

2、双语教学章节是正常教学学时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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