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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2 09:25:27| 点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和《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校发〔2017〕29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二、转专业对象和条件

(一)凡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2020级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对农学院相关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的,均可申请转入我院或学院内部转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接受申请: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划分的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和理工类跨批次录取的;

2.不符合农学院相关专业招生要求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5.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2.0的;

6.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7.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二)凡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正式提交申请转出我院的均不受限制。

三、转入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一)各专业拟接收从其他学院转入的学生人数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1

农学

6

2

农业资源与环境

6

3

植物保护

6

4

园林

6

5

园艺

5

6

林学

6

7

草业科学

5

8

动物科学

5

9

动物医学

5

总计


50

(二)各专业拟接收学院内部转专业学生的人数,由学院审定拟接收从其他学院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后,按相关专业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6人的数目确定。

四、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成敏 马红彬

副组长:李文华 李培富

成员:葛志军 王建宇 蔡正云 王新谱 张雪艳 许立华

秘书:陈晶

五、转专业程序

(一)符合转专业条件且自愿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以下简称审批表),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表、成绩单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申请转出的学生,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学院,待接收学院审查考核上报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转入我院或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须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进行考核选拔,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待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转专业学生的考核选拔

(一)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按原所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顺序依次选定,综合测评名次相同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二)申请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按原所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顺序依次选定,综合测评名次相同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且接收学院内部转专业的班级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6人。

联 系 人:陈晶

联系电话:2061893(内线6893)


                                         农 学 院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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