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1〕75 号)有关规定,及《宁夏大学农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导师个人申请,农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确定34名拟招生博士生导师,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农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周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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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