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宁夏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办法》通知要求,结合农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以学科、专业导师为主体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推免生复试工作,择优选拔。
3.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二、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能力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查形式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实行现场打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妥存备查。复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4.成绩计算
(1)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复试总分为100分,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2022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5、复试分组
按学科、专业推荐免试学生人数进行分组,共分三组。
第一组:农学植保农资组
第二组:园艺林业组
第三组:动科动医草学组
6.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
7.复试时间
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时间:2021年10月13-14日(具体时间及分组另行通知)。
四、学生申诉
为便于监督管理,学院设置申诉电话:2061683(6683)。接受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其他
1.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生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2.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5.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农学院。
宁夏大学农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