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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1 17:19:03| 点击:

1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在接到宁夏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宁夏大学将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

2 区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具电子介绍信,通过网络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介绍信。介绍信去处须在系统中以关键词检索的方式选择至具体学院党委(党总支)。

3 区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经县(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先介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部,后由宁夏大学各学院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将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学校。介绍信的称谓填写至学院党委,学院(研究院)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填写至宁夏大学党委,去处填写至学院或具体党支部。

4 新生报到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区外)和党员档案(包括区内和区外)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研究生)办公室新生辅导员老师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为学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 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需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入学校,逾期不转入组织关系者,学校将不再接收其组织关系。

6 转递党员档案时,原单位要将入党材料装入正规的档案袋,并加封条,学生个人不得拆分封条,保证档案袋完整无损,报到后及时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7 新生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方可参加所在学院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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