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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夏大学农学院第三届“学先进 树典型”十佳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8 00:00:00| 点击:

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我院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奋发有为、刻苦学习、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立志成才,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2014年宁夏大学农学院十佳优秀标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十佳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活动,旨在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可敬可学典型,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敢于担当,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评选活动的主题是“学先进、树典型”。

二、机构设置

评选活动由宁夏大学农学院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评选小组。由农学院团委、学生会形成协调小组实施此活动。

评选小组:

组 长:何风军 何文寿

副组长:罗进德 葛志军

成 员:蔡正云 卞莹莹 郭延生 侯贤清 靳 磊

实施协调小组:

组 长:蔡正云

副组长:田 帅 蒋彦炜 刘茂盛

成 员:李艺凡 韩 慧 李梓溢 宋建辰 刘亚妮 刘艺聪

张佩瑶 李正鹏 张 鑫 王 阳

三、参评对象:

宁夏大学农学院全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25日

五、评选条件:

参选同学必须坚决服从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理想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无不良记录,无不及格课程,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认可度。

六、奖项设置及条件

奖项设置:学习标兵 创新标兵 爱心标兵 文艺标兵 孝廉标兵

实践标兵 社会标兵 体育标兵 自强标兵 英语标兵

孝廉标兵:孝顺父母长辈,廉洁公正,学习优异,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着很好的影响力;有突出孝廉事迹者优先考虑。

爱心标兵:关心同学,助人为乐,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富有爱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有着很好的影响力;曾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献爱心各类活动者优先考虑。

创新标兵: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有团队协作精神,能积极带动周围学生学习技能,钻研科学知识;曾荣获国家、自治区以及校级科技作品奖励者优先考虑。

文艺标兵:有文艺特长,善歌能舞,能说会道,经常参加大型的文艺活动;荣获文艺突出贡献奖或在获奖团体中表现优异者优先考虑。

学习标兵: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近一至两年内无不及格现象;有雅思托福证、四六级证、专业技能证者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实践标兵:学习踏实,刻苦钻研,动手能力强,能将知识与实践很好的结合,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在寒暑假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社会标兵: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做事细心、稳重、富有亲和力,有沉稳大度的风范,有谦虚宽容的气度,有高尚的人格魅力,是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参与社会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体育标兵:在体育方面取得过优异成绩,热爱体育运动,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参加区级或校级各类运动项目,获奖者优先考虑。

自强标兵:有明确的目标,自信积极,热爱生活,具有顽强的毅力,能独立自主的完成自己的预期规划;家境状况不好,个人生活简朴,自力更生,取得骄人成绩、老师同学好评者优先考虑。

英语标兵:英语成绩突出。口语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优异,获得雅思托福证、四六级证、各类英语竞赛获奖证书者优先考虑。

七、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或自荐(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12日)

以班级为推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各推荐1-2个人参加评选,也可自荐并填写申请书(见附表),提交1000字以上典型事迹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申请表、事迹材料)交至各年级主任处。

2、确定候选人(时间:2014年5月13日-5月16日)

由评选小组对所有推荐和自荐上报的个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在充分考虑辅导员和各班同学的意见后,每项确定2名候选个人共20人。

3、公示(时间:2014年5月17日-5月20日)

通过学院网站将20名候选个人的简要事迹和个人照片向全院公示,在4天内广泛征求和听取所有老师和同学的意见。如有异议,指导协调小组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个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如无异议,将这些候选个人付诸投票评选。

4、投票评选(时间:2014年5月21日-5月25日)

候选人员制作ppt进行展示,评委、各班学生代表对参赛人员进行投票,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人选名单。

5、表彰总结(时间:2014年5月21日-5月25日)

召开表彰大会,授予宁夏大学农学院“十佳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并对活动进行深入总结。

八、评选要求:

1、指导协调小组、各团支部和班委要收集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对参选学生进行鉴定。如发现参评学生有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需及时上报,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评资格;

2、所有领导、老师、同学均可对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可立即对相关负责人反映。

3、此活动禁止拉选票,如有故意操作选票行为,学院办公室可根据事态情况给予违规者适当处理,对严重不诚信行为,将从重处理。

4、参与投票的学生务必公平公正的进行投票,不舞弊,不偏袒,对活动尊重,对选举负责;

5、各团支部、班委要在班级宣传、推广标兵学生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形成学先进、树典型的良好氛围。

宁夏大学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2014年宁夏大学农学院十佳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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