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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2 00:00:00| 点击:

根据《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2、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含《宁夏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宁大党发〔2012〕29号)中科研经费资助项目);

3、具有正高职称者不得申报(除科技开发与应用项目);

4、离岗(进修、出国)或准备离岗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5、科技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推荐参加评审。

二、项目类型:2013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类型分: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和科技开发与应用(需提供与需求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基金共三类。

三、申报与评审:2013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评并排序推荐,学校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校基金委员会审定等方式进行。

四、资助与立项:2013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1.0-1.2万元,社会科学类为0.6-0.8万元;科技开发与应用类项目5-10万(其中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

五、预期成果: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项目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在发表论文时,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宁夏大学,同时只能标注宁夏大学基金项目资助,与其他项目同时标注的论文不予结题。开发类项目应有明确的经营效益(转入学校账户)或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此类项目所写的论文、研究报告不予结题。

六、具体要求:

1.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起至日期统一为2014年1月—2015年12月。

2.申报2013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需填写《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请在科技处网页(校级相关表格)下载。

3.各申报单位需填报《2013年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并发送电子版,自然科学发:haiying@nxu.edu.cn,社会科学发至:shi_xj@nxu.edu.cn,科技开发与应用发至:fanxg@nxu.edu.cn。申请书纸质版由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科技处相关科室。

4.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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