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促进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毕业时,论文答辩之前要求以宁夏大学农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收到文章录用通知书)。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前,要求在国家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出版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要求总目》)发表论文1篇或收到文章录用通知书。
2.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要求。
三、本规定自2012级研究生入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