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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5 00:00:00| 点击:

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宁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宁夏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和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9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召开学院复试工作会议、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培训、复试工作的监督等各项工作。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文寿

副组长:何凤军 何生虎

成员:许强 李建设 贺答汉 闫宏 许立华 刘敦华

(二)复试面试工作小组

按照学科专业和复试学生人数,成立6个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5-9名专家组成,组长主持复试面试工作。复试面试分组及专家组成如下:

第一组:作物组(作物栽培与耕作,作物遗传育种,植物营养学)

组长:许强

成员:李培富 孙权 许兴 何文寿 王兴盛 刘生祥 柳伟祥 马琨

现场记录人员:刘萍

录音或录像人员:梁熠

第二组:园艺学组(蔬菜学,果树学,葡萄与葡萄酒学)

组长:李建设

成员:曹兵 王振平 张亚红 平吉成 高艳明 张军翔 代红军 张黎

记录员:代红军(兼)

录音或录像人员:田佳

第三组:草学与农昆组(草业科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组长:贺答汉

成员:谢应忠 王新谱 李生宝 于有志 许冬梅 史娟 顾沛雯

记录员:许冬梅(兼)

录音或录像人员:张桂杰

第四组:畜牧学组(动物营养与饲料,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产系统与工程)

组长:闫宏

成员:顾亚玲 史远刚 刘顺德 周玉香 冯登侦

记录员:周玉香(兼)

录音或录像人员:李新海

第五组:兽医学组(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组长:许立华

成员:何生虎 王桂琴 陶金忠 张书起

记录员:陶金忠(兼)

录音或录像人员:郭延生

第六组:食品科学组

组长:刘敦华

成员:何建国 田建文 罗瑞明 张海红 张慧玲

记录员:张海红(兼)

录音或录像人员:王彬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4月8日 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农学院423教室(作物学组、园艺学组)、410(草学与农昆组、食品科学组)、411(畜牧、兽医组)

笔试科目: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宁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4月8日 下午 14:00-17:00;

面试地点:农学院三楼会议室(作物组)、二楼资料室(园艺学组)、211(草学与农昆组)、410(畜牧学组)、411(兽医学组)、423(食品科学组)。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要求

复试总成绩构成:专业课笔试占35%,专业课面试占30%,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35%,复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依次录取,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专业课笔试要求

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学院按宁夏大学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命制,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2名专人妥善保管,考试时由2名监考人员当场启封试卷。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

(二)复试面试工作要求

1、复试面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2、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3、复试面试小组对复试面试学生的提问和回答要有详细的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在每位考生离开后及时给出面试成绩和评语,并由面试小组成员本人签字才有效,面试结束后由组长交研究生办公室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每位复试考生必须经过复试考核,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每位考生在面试回答问题时,面试小组成员不得中途离开或接听电话。

(三)复试成绩报送

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各专业组笔试、面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列出将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共同签字后,连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院。

(四)双向选择

各专业组复试面试结束,按照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指导考生填报志愿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保证招生学术性研究生至少1名,根据考生人数,学科带头人及承担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可适当多招;鼓励导师招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并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由学校最后形成录取名单。

七、复试工作纪律要求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宁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执行,欢迎学校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2、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全面负责。严肃工作违纪,以防违规事件发生。

3、参加复试笔试、面试和成绩统计的老师及工作人员采取回避制度,凡有当年直系亲属报考的老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如不申报,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按照学校要求,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

5、学院对复试笔试、各专业组复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及时上报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复试期间,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标准公开,制度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投诉电话:0951-2061690;

学院投诉电话:0951-2061881。

宁夏大学农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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