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4.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研究生导师或学术、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
1.应聘各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⑴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英语专业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和第二外语合格证书;⑵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独作或一作)一篇以上;⑶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小语种专业,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应聘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除满足条件1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⑴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⑵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生工作经验(有国外求学经历和学历且符合双语教师条件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⑶正式录用后应从事四年专职辅导员工作方可转教学、科研岗位或报考博士研究生。
3.应聘实验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不要求中共党员条件,但正式录用后应从事四年专职实验员工作后方可转教学、科研岗位或报考博士研究生。
(一)应聘者须在2012年4月27日前通过邮寄、Email等方式到宁夏大学农学院办公室。
(三)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全国大学外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须提供获得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计算机合格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复印件或影印件。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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